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1.商业折扣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计算现金折扣时是否考虑增值税视题目假定而定。
3.销售折让
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材例14-18】甲公司在20×9年4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4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2)如果乙公司在20×9年4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元(10 000×2%),实际付款11 500元(11 700-200)
借:银行存款 11 5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3)如果乙公司在20×9年4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100元(10 000×1%),实际付款11 600元(11 700-100)
借:银行存款 11 6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1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4)如果乙公司在20×9年4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教材例14-19】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640 000元。6月30日,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外观上存在瑕疵,但基本上不影响使用,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不含增值税税额)给予5%的减让。假定甲公司已确认收入;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6月1日销售实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93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640 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640 000
(2)20×9年6月30日发生销售折让,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46 800
(3)20×9年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889 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889 200
(八)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的处理
1.销售退回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退回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成本等。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教材例14-20】甲公司在20×9年10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520 000元。乙公司在20×9年10月27日支付货款,20×9年12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甲公司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0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一一乙公司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 000 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520 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520 000
(2)在20×9年10月27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 170 000
(3)20×9年12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贷:银行存款 1 170 000
借:库存商品——××商品 52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520 000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教材例14-21】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9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 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25 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20%;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 9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健身器材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健身器材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健身器材 2 000 000
(2)20×9年1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健身器材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一一销售××健身器材 400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3)20×9年2月1日前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一一乙公司 2 925 000
(4)20×9年6月30日发生销售退回,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退货量为1 000件,款项已经支付
借:库存商品——××健身器材 400 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件
借:库存商品——××健身器材 3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健身器材 80 000
预计负债一一预计退货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健身器材 100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 200件
借:库存商品——××健身器材 4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健身器材 100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健身器材 80 000
银行存款 702 000
【教材例14-22】沿用【教材例14-21】假定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4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发出商品——××健身器材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健身器材 2 000 000
(2)20×9年2月1日前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2 500 000
应收账款——乙公司 425 000
(3)20×9年6月30日退货期满,如没有发生退货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2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健身器材 2 5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健身器材 2 000 000
贷:发出商品——乙公司 2 000 000
6月30日退货期满,如发生2 000件退货,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健身器材 1 500 000
银行存款 1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健身器材 1 200 000
库存商品——××健身器材 800 000
贷:发出商品——乙公司 2 000 000
【例题·计算题】改编:假设甲公司07年年报批准报出日为2008年4月10日,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8年4月20日完成,所得税率为25%,按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则该销售退回则属于日后调整事项。
(1)编制调整分录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50000-折扣1000)49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7 5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 000
解答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7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750
所得税=(49000-26000)×25%= 5 750
③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7 2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 250
④借:盈余公积 1 7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725
(2)调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相关项目。
(九)房地产销售的处理
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应当根据房地产建造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确认收入应适用的会计准则。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企业应当遵循建造合同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产设计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企业应当遵循收入准则中销售商品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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