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第十四章《收入》
第十四章《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托收承付即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确认负债;
★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支付手续费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下:在符合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当自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但是协议表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的或者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的,那么委托方应当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委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发出商品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受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委托代销商品款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应当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委托方会计处理: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发出商品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会计处理: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销项税
借:应交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销售的处理:
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货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前,销售方通常不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者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则销售方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订货销售的处理:
对于订货销售,应当在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当确认为负债;
★以旧换新销售的处理:
采用以旧换新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财务费用;
对于销售折让,若是已经确认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日后事项的相关处理;
★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退回:
正常的销售退回,若是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结转发出商品与库存商品;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成本,属于日后事项的按照日后事项规定处理;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若是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的应当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若是不能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的应当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候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但是货款分期收回。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上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者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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