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的内容
★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的内容:
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合同成本:从合同签订开始日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
★合同完成后处置剩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的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处理: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相应的会计处理:
登记已发生的合同成本、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确认收入费用、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工程完工
借:工程施工-成本 贷:银行存款 机械作业 累计折旧 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施工-毛利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注意:工程全部完工,应当将“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相关余额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相对冲;
期末,若是“工程施工”余额大于“工程结算”余额,其差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若是“工程施工”余额小于“工程结算”余额,其差额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项目反映;
★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若是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就不应当再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合同收入费用,而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若是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当计提损失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完工时,应当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损失=(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收入)*(1-完工百分比)
完工部分承担的反映在工程施工中,未完工部分承担的反映在存货跌价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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