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药品标准
药品标准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进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及监督检验的法定依据。药品的国家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FDA)颁布的药品标准。
我国有约9000个药品的质量标准,过去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卫生部门批准和颁发的,称之为地方性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已经对其中临床常用、疗效确切、生产地区较多的品种进行质量标准的修订、统一、整理和提高,并入到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标准,取消了地方标准。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一)处方
处方系指医疗和生产部门用于药剂调制的一种重要书面文件,有以下几种:
1.法定处方 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制备或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需遵照其规定。
2.医师处方 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断后,对特定患者的特定疾病而开写给药局的有关药品、给药量、给药方式、给药天数以及制备等的书面凭证。该处方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的意义。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药品管理模式。
1.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或Ethical Drug)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宣传。
2.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 不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经专家遴选,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公布。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非处方药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目前,OTC已成为全球通用的非处方药的简称。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本质的属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是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处方药主要是用于治疗各种消费者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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