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的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成本等。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教材例11-11】甲公司在20×7年12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7年12月27日支付货款。20×8年4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假定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2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 000(50 000×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1 000)元:
借: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3)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1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5.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销售方式 |
收入确认与计量 |
||
代销商品 |
视同买 断方式 |
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
委托方发出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 |
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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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手续费方式 |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
预收款销售方式 |
发出商品时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
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
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在期末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 |
|
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
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
||
售后回购 |
属于融资交易 |
不确认收入 |
|
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按售价确认收入 |
||
售后租回 |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 |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
|
企业的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 |
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
||
以旧换新销售 |
销售的商品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提示】
(1)按照(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按上述规定,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购业务的处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购业务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2)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税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原则处理,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3)对于能够估计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对于估计的退货部分既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而是按照差额转入预计负债中,税法上应全额确认收入,也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1)代销商品
【教材例11-12】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代销协议约定,乙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
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因此,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教材例11-13】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000
贷:发出商品 6 000
借:销售费用 1 000
贷:应收账款 1 000
③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 700
贷:应收账款 10 7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0 000
②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付账款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应付账款 1 7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11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2)预收款销售商品
【教材例11-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700 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两个月后支付。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60%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预收账款 600 000
②收到剩余货款及增值税额并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600 000
银行存款 5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000
贷:库存商品 700 000
(3)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教材例11-15】20×5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 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 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 600万元。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 600万元。
根据下列公式:
未来五年收款额的现值=现销方式下应收款项金额
可以得出:
400×(P/A,r,5)=1 600万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
当r=7%时,400×4.1002=1 640.08>1 600万元
当r=8%时,400×3.9927=1 597.08<1 600万元
因此,7%<r<8%。用插值法计算如下:
现值 利率
1 640.08 7%
1 600 r
1 597.08 8%
=
r=7.93%
每期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表11-1所示。
表11-1 财务费用和已收本金计算表 单位:万元
年 份 (t) |
未收本金 At=At-1-Dt-1 |
财务费用 B=A×7.93% |
收现总额 C |
已收本金 D=C-B |
20×5年 1月1日 |
1 600 |
|
|
|
20×5年12月31日 |
1 326.88 |
126.88 |
400 |
273.12 |
20×6年12月31日 |
1 032.10 |
105.22 |
400 |
294.78 |
20×7年12月31日 |
713.95 |
81.85 |
400 |
318.15 |
20×8年12月31日 |
370.57 |
56.62 |
400 |
343.38 |
20×9年12月31日 |
|
29.43* |
400 |
370.57 |
总 额 |
|
400 |
2 000 |
1 600 |
*尾数调整。
根据表11-1的计算结果,甲公司各期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20×5年1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长期应收款 20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l6 000 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 0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15 600 000
②20×5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4 6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 268 800
贷:财务费用 1 268 800
③20×6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4 6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 052 200
贷:财务费用 1 052 200
④20×7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 6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818 500
贷:财务费用 818 500
⑤20×8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4 6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66 200
贷:财务费用 566 200
⑥20×9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4 68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94 300
贷:财务费用 294 300
(4)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教材例11-16】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 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25 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
①
借:应收账款 2 9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②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③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 2 925 000
④
借:库存商品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件时:
借:库存商品 3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 200件时:
借:库存商品 4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银行存款 702 000
⑤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预计负债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即②的相反分录。
【教材例11-17】沿用【例11-16】的资料。假定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
借:应收账款 4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发出商品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②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预收账款 2 500 000
应收账款 425 000
③
借:预收账款 2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发出商品 2 000 000
借:预收账款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 000
银行存款 1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200 000
库存商品 800 000
贷:发出商品 2 000 000
(5)售后回购
【教材例11-18】20×7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商品并未发出,款项已经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
①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②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10÷5)万元。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③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借:其他应付款 1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 000
贷:银行存款 1 287 000
【例题5·单选题】在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商品时,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时点为( )。
A.委托方发出商品时
B.受托方销售商品时
C.委托方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
D.受托方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销售货款时
【答案】C
【解析】委托方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例题6·单选题】为筹措研发新药品所需资金,
A.100 B.
【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10年应确认的财务费用=100×(26-20)÷10=60(万元)。
【例题7·多选题】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B.对于订货销售,应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收入
C.对视同买断代销方式,委托方一定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D.对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委托方于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E.对视同买断代销方式,委托方一定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答案】AD
【解析】对于订货销售,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对视同买断代销方式,委托方可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也可能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例题8·单选题】甲公司20×7年1
甲公司于20×7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于20×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至20×8年3月3日止,20×7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3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至(3)题。(2008年考题)(1)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 )。
A.0 B.4.2万元 C.4.5万元 D.6万元
【答案】B
【解析】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400×(650-500)×(1-30%)=42 000(元)=4.2(万元)。
(2)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于20×7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 )。
A.-0.45万元 B.
【答案】A
【解析】预计负债账面价值=400×(650-500)×30%=18 000元=1.8(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0.4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20×7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0.45(万元)。
(3)下列关于甲公司20×8年A产品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追溯调整原已确认的收入
B.高于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追溯调整原已确认的收入
C.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在退货发生时冲减退货当期销售收入
D.高于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在退货发生时冲减退货当期的收入
【答案】D
【解析】原估计退货部分实际发生时冲减预计负债,因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以,高于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在退货发生时冲减退货当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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