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阻止出境
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三、其他关于税款征收的法律规定
为保证税款的顺利征收,除税务机关根据法定情形可以实施的税款征收措施外,《税收征管法》还围绕税款征收作了一些其他规定。
(一)税收优先权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例7-12】甲公司欠缴税款35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查封了其一处业务楼,准备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乙公司闻讯后,以该房产已经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且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为由,对税务机关的查封行为提出异议。分析在该案中,应如何处理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与乙公司以房产抵押作为合同担保之间的关系。
【解析】在该案中要正确地处理税务机关征税与财产抵押的关系,必须看是甲公司欠税在前,还是该房产设定抵押在前。如果甲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甲公司以其房产设定抵押前,则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执行,税务机关有权查封甲公司的房产并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如果甲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财产抵押后,则应保障债权人(乙公司)的合法权利,税务机关查封该房产的决定应予撤销。
(二)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为防止欠税的纳税人借债权债务关系逃避纳税,《税收征管法》引入了《合同法》中的代位权与撤销权概念,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纳税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纳税人自身的除外,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纳税人的行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税务机关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纳税人的行为。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7-13】甲企业欠缴税款2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对该企业账簿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账户上确实无钱可付,但甲企业放弃了乙企业应付的一笔刚刚到期的20万元货款。经了解,乙企业完全有偿债能力。分析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追缴甲企业欠缴的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企业放弃债权的行为。
【例7-14】在【例7-13】中,如果乙企业欠付的货款早已到期,而甲企业从未向乙企业追讨过欠款,分析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追缴甲企业欠缴的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解析】税务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代替甲企业行使该债权,向乙企业追要这笔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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