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音乐专业复习重点:西方音乐史巴洛克
1.巴洛克:从大约1600年到1750年这一个半世纪,在西方音乐史上被称为巴洛克时期。"巴洛克"一词来自葡萄牙文,原意是指形状不规则的珍珠,首先被用于建筑。巴洛克音乐是一种宏伟壮观、热情如火、充满活力的艺术。强调情感的表现和充满戏剧性的对比,在细节上它又非常注重装饰性。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可分为早,中,晚期三个阶段。从1690到1750年是最后一个阶段,也可称为巴洛克盛期。这时,歌剧诞生,器乐崛起,以巴赫与亨德尔为代表的音乐大师们将百年来的音乐发展推向了辉煌的顶点。
2.古老风格:以帕莱斯特利那的音乐风格为代表的16世纪的作曲规则,只承认某种程度的不协和音也称"严谨风格"。
3.现代风格:巴洛克时期的作曲家为了扩展音乐的表现力,使音乐能更好地表现歌词内容,对旧规则进行了大胆的突破也称为"装饰风格"。
4.两种常规:蒙特威尔第提出了"两种常规"的思想,认为文艺复兴的复调传统,即"古代风格",可以叫做"第一常规",而他自己所采用的新的作曲手法则可以被称为"第二常规"。在音乐创作中,这两种常规应该是并用的。
5.通奏低音:是巴洛克音乐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它的运用构成了一种主调和声织体。基本上是由旋律加和声伴奏构成。这种织体强调的是两端的声部,即低音部和高音部,它的低音声部持续在整个作品中,因此叫做通奏低音。作曲家只写出两个声部,中间的和声声部并不写出,需要由演奏者即席演奏,作曲家通常在低音的上方、下方或旁边标记相应的阿拉伯数字来对每个和弦加以指示,所以,通奏低音也叫数字低音。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