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军队文职公文写作:公文写作的规范与技巧
在往年的考试中,问考生最怕什么,考生都会回答是公文写作。主要是考生自己有一种畏难情绪,不了解公文写作,没有掌握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首先我们说一下公文写作的概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在办理公务中使用的具有惯用格式的公务文书。公文大概有行政公文、新闻宣传、计划总结、报告演讲类。对于公文的写作我们有一定自己遵守的要求,我总结了三点,一是讲规范,二是讲规则,三是讲分寸。
讲规范是指格式的规范性,例如行政公文。行政公文指的是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它包括命令、决定、通告、公告、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等。这样的公文在写作中有自己固定的格式,在考试时中一般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单位和时间日期。标题居中,主送机关顶格、正文开头空两行、发文单位和日期右下角不顶格。指的是语言的规范性。严谨庄重,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恰当准确,准确的使用没有语病,没有歧义的语言;朴实得体,语言实在不虚构不夸张,讲究分寸;简明生动,尽可能用少的文字,浓缩大量的信息。
讲规则指的是行文规则,。上行文中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致谢一个主送机关。报告中不可以夹带请示事项,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下行文中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讲究分寸是指行政公文中的措辞的分寸。上行文体现尊重,平行文体现谦和,下行文体现权威与政策水平。例如上行文的请示尾语“此请否妥,以批复为盼”“以上要求,请予批准”。下行文中如通知的尾语为“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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