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新闻专业考试资料:我国出版业
1. 我国出版业的构成
(1)出版单位: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机构
(2)制作单位:制作"母版"的单位
(3)印刷复制单位:印刷厂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复制工厂等。
(4)发行单位:总发行单位、批发单位、零售单位。
(5)出版专业单位:中专、大专、高校专业、继续。
(6)出版专业科研单位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类别、职业意识和持证上岗制度。
类别:(1)编辑人员:助理编辑--初级、编辑--中级、副编审和编审--高级
(2)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助理技术编辑--初级 技术编辑--中级 副编审--高级
(3)校对人员:三级、二级校对--初级 一级--中级 副编审--高级
职业意识:职业荣誉感、职业责任感、职业理念
上岗制度: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责任编辑(责任校对、责任技术编辑)
中级以上(含中级)--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主编(副主编)
3.出版行政部门及其实施出版行政管理的依据
部门:(1)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依据:(1)法律:宪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
(2)法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规章: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出版物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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