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军队文职考试管理学公文写作常识:党政公文行文规范
【党政公文的行文规范】
作为“法定”公文,在写作的过程中有内在的程式和法定的规范,总的规范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具体来讲,通常有以下七种。
1、制发规范。
也就是说制发一件完整的公文,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而每道工作程序都有其特定的程式要求:拟稿→核稿→签发→制作→发送→归卷,这六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要点。
2、名称规范。
公文写作中运用名称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其特点是地名、人名、单位名、事物名等的表述必须规范。具体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同一名称在同一篇文稿中多次出现时,要求表述词一致;要根据名称的变化而变化,不要因循旧名不变;运用同类名称时,要注意次序的排列;外国国名、地名、人名、党派名、机构名、报刊名、著作名等译名,要用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统一的、通用的名称,不能自以为是,标新立异;地区名、单位名在文稿中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明其所在的省、市、县;使用简称时,要按照约定俗成的规范简称,而不能随意生硬编造;各类事物名称排列使用时,要注意相互间的逻辑联系;使用局部地区或系统内的熟语或行话应慎重,尽量不用。
3、数字规范。
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凡是可以使用而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如在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在文件中排行时,十位数以上的不能移行。
4、计量规范。
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根据我国的情况,适当增加了一些其他单位构成的。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有:质量单位用千克或公斤、吨、克、毫克而不用斤、市斤、两、钱;长度单位用千米或公里、米、厘米、毫米而不用里、尺、寸、公分;功率单位用千瓦、瓦而不用马力;功、热单位用焦耳而不用卡、千卡;容量单位用升、毫升或立方米、立方厘米而不用公升、立升;电量单位用千瓦时而不用度;土地面积单位用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而不用亩、分厘、平方丈;力的单位用牛、千牛而不用公斤力、千克力。
5、标点规范。
不能违背国务院、中办的严格规定。
6、用字规范。
公文中对汉字的使用要做到“三不”:不使用繁体字;不随意简化;不滥造汉字。
7、格式规范。
公文格式就是公文文面外形的项目、标记及其在文面上的组成形式。文面每个组成部分的拟制必须符合规范化的要求。形成公文格式的要素包括9个项目、8个标记。9个项目是版头、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制发机关、成文日期、抄送机关。8个标记是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份号、印发记录、主题词、签发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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