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给考生的一封信———写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
在川参加研招考试的各位考生: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广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要提前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
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超过时间未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如果忘了登录密码,可凭考生本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找回。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
▲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场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考点熟悉考场,了解考点所在具体位置、公交路线情况,认真考场公示信息。我省各考点均为考生统一配置了标准化考试文具。考生应按照考点要求熟悉考场,爱护考场内物品。
▲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禁带物品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要积极配合入场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若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禁带物品须置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负责。安检合格后才能入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座签旁以便核验。
▲掌握好考试时间,考场内挂钟仅为计时参考
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6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堂考前35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接受安全检查。
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作答。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不得将手表带入考场。考场内挂钟仅为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注意答题规范,遵守考场纪律,避免无谓失误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质量,考生必须使用标准化文具答题(答题要求使用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涂卡要求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在得到答题卡和试卷袋后,考生要对照准考证核对试卷(卡)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清点试卷(包括答题卡)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重印、字迹不清,试卷(答题卡)有无破损;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而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检查无误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用2B铅笔正确填涂"考生编号" 信息点。对于实行一题多卷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科,还须将"试卷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并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和考生编号。凡漏贴"试卷条形码"的,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在监考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考生编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
条形码作为扫描识别考生信息及考试科目类别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考生须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应将全国统考科目试卷装回小试卷袋,按照统考科目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袋、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自命题试卷及其答卷和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考生不得漏装试题、答卷,否则后果考生负责。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由考生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方可有序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严防考试作弊,严处违规行为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了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在线远程监控和录像,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
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违法行为,除了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外,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党纪、法律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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