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36号,以下简称"学校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推免生接收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魏子栋
成员:陈科、李泽全、董立春、胡小华、胡宝山、向斌、魏顺安、季金苟、李杨
秘书:张晓慧
2、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23-65678938)
组长:魏子栋
副组长:胡宝山
成员:刘姗、张晓慧、刘钢
二、招生计划
我院拟招收推免生数量不超过我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
三、申请条件
1、国内公认的化学、化工或药学等优势特色专业的2018届本科应届生,并已获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推免手续与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大学期间学业及综合评价优秀,前三年总评成绩排名前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人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良。
四、申请材料
1、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其它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于9月26日-10月24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n/tm),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复试内容:采取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 +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
4、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复试费150/人。
5、体检。学生来校复试期间,到学校A区、B区和虎溪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不到学校的学生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于拟录取前发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复试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6、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奖励政策及其它事项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入学第一年享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年8000元;
2. 在读期间享受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硕士每月500元,博士每月2000至32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3. 在读期间可参加"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4. 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5. 推免学术型硕士生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6.拟推免我院的学生请加QQ群,群号为:455728154;
7.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8.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咨询申诉电话:023-65678938
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来到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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