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始于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工学院土木系水利组, 195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武汉水利学院,2000年并入新武汉大学,成立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学院设水利工程系、水力发电工程系、河流工程系和水文水资源系。共有4个本科专业、7个博士学位点、9个工学硕士学位点、一个专业学位领域。农田水利工程学科于1987年获批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学科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于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在2012年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列第三。学院现有教师162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1人,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青年千人4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依托学院建有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基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水利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计划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领域:水利工程(专业代码085214)
招生人数:15人
三、学制
学制2年 ,学习年限3-4年
四、学费标准
每人每年人民币2.2万元,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五、学习形式与学习地点
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六、报考条件
具体详见《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七、录取
(一)统考后,根据生源和初试成绩由武汉大学划定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与全日制统一划定分数线)。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du.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68754096,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
2、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网址:http://dqgcxy.whu.edu.cn/
电话:027-68772339 邮编:43007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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