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7年复试通知
中南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对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择优进行复试,现就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适应需求为导向,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不断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复试领导小组 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及学院复试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材料及异议的受理、投诉的处理工作。
组长:罗世彬
副组长:胡亚军 杏建军
成 员:黄小忠 梁步阁 陈琪峰 邓栗 刘梅
三、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杏建军
复试一组:罗世彬 梁步阁 陈琪峰 赵党军 杏建军
秘书:廖俊
复试二组: 岳建岭 杜作娟 王春齐
秘书:陈卓
心理测试:李淼磊
外语复试小组
组长:王岩
成员:薛晓鹏 陈卓
秘书: 刘梅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①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试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3)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划等);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录取专业名称及代码必须与国家推免系统中一致,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有放弃请于3月18日前向录取院系和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注: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② 根据学校文件,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20元/人。考生应于3月14至3月19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
2. 复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考试笔试科目为"航空航天技术概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谢础)"材料科学基础"(中南大学出版社,郑子樵编)。
②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的听说、交流能力的测试。
③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
(2) 复试方式:
①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300分。
②英语能力测试:英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③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④学院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3. 复试时间安排
(1) 电话通知考生:3月14日。
(2)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3月17日上班时间
地点:升华后栋6楼航空航天学院617室
联系人:刘梅(88830945)
(3) 心理测试:3月18日上午8:00-9:00
地点: 升华后栋6楼航空航天学院616
(4)专业课笔试:3月18日下午9:30--11:30
地点:升华后栋6楼航空航天学院616
(5) 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面试:3月18日下午1:30---5:30
地点: 升华后栋6楼航空航天学院606622616
*注:未按规定、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1. 录取考生原则:推免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录取,不参与淘汰;综合考核选拔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复试中优先录取;根据分专业计划与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排序决定录取及淘汰结果。
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2.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将不予录取:①资格审查未通过;②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③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④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3.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学院将填写《复试结果通知单》送达复试通过考生(对复试未通过的考生须明确告知其复试结果),并对需要调档(享受奖助学金的考生)的考生开具《调档函》。
4. 复试工作结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或者公示栏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复试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姓名、奖助学金等级、本单位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诉。
学院咨询、投诉受理联系人:刘梅,联系电话:0731-88830945。
附件一:学院招生计划
附件二:复试名单 航空航天学院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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