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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2017-09-15 14:5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准备工作

  (一)报名工作培训

  2017年9月12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报名工作流程与程序,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招生专业目录上传

  9月12日前,各招生单位上传招生专业目录(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对上传的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保证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三)招生宣传

  9月15日前,各招生单位将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报考点将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对社会公布。

  (四)报名咨询

  9月19日-23日,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组织专人进行全国网上报名咨询。

  (五)报名演练

  9月22日-23日前,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进行全国网上报名演练,自检互检。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解决。

  (六)预报名

  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时,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省内本科院校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预报名信息力争准确无误,报名时此信息作为正式数据,只作修改,不再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不需重复报名),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监控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生反馈。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报名现场确认准备

  11月3日至6日,各报考点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并准备好报名现场确认场所、人员、设备、软件测试等。

  (三)报名考试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甘肃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即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现场确认

  11月7日-11日期间,考生携带网上报名编号、居民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持《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各报考点核对考生证件原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考生领取、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订

  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各报考点必须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报考点数据库回传

  11月13日-16日,各报考点将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信息)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一)2017年11月17日-24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招生单位编制考生编号。招生单位按有关要求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并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在12月25日举行的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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