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南方电网公司招聘考试行测资料分析之:快递诈骗快递公司不负责?
陈女士近期收到了韵达快递的一个“货到付款”包裹。陈女士直言自己一时间难以确认:“自己没买,但会不会是孩子们买的呢?孩子们上班又那么忙。”犹豫中,快递员又着急走,于是陈女士付了39元钱。
然而晚上家人回来后,所有人都说没买。事出蹊跷,陈女士打开后发现是一条皮带,包装盒已破损不堪,皮带材质像是塑料做的,皮带扣是十分薄的铁片,凹凸不平,一抖哗啦哗啦作响,这条打着“七匹狼”品牌名号的皮带,一看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白给都不会要。”
再联系韵达快递员,但被告知已被确认收货,不退,问及寄件人的信息时,快递员表示寄件人已隐藏信息,无从查询,商品费也转到寄件人账户了。
之后向快递公司求证,快递公司人员答复称,商品的寄件方信息隐藏,快递公司仅履行寄件职责,不承担其他责任。但他透露,从自己手里,不只向陈女士一人寄送过此类来源不明的商品,但收件人可以拒收。“陈女士属于主动签收确认,所以快递公司也没办法。”
快递诈骗是公司的原因还是消费者的原因?
如此火热的电商时代,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生活。许多消费者因为信任快递公司而较少的在收货时开箱验证,这也给到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就因为消费者信任快递公司以及缺少验货的习惯,往往在包裹内放入假冒伪劣产品便很容易轻易躲过消费者。之后陈女士联系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予以拒绝,这里的责任到底是谁的?
笔者认为,快递公司负有较大的责任。
首先,快递公司拒绝的理由是签收不退和匿名寄件无法查询寄件人信息,就因为这样的拒绝理由就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签收不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霸王条款了,这是其一。
其二,在寄快件时,通常寄件人都会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但这个“无法查询寄件人信息”的说法就有违相关法规了。笔者从《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规定中了解到,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韵达快递声称匿名快递无法查询寄件人信息,显然违背了实名收寄件的相关办法。
以上两点便足以说明,该事件快递公司要占据大部分的责任。快递公司想推卸责任,笔者请问消费者的权益体现在哪了?
笔者从《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了解到这么一句话:像这种明知存在诈骗疑点,而罔顾经营道德,认为把风险转移到用户身上,就可以对匿名邮件来者不拒,其实是短视而又愚蠢的行为。用户一旦较真,快递公司必然是白跑腿又搭钱,企业品牌声誉的损失难以计量。以涉事快递公司来说,也算是一个知名品牌了,没有必要为赚那么一点不光彩的小钱,有意或无意充当骗子的“跑腿哥”,令信誉、声誉蒙尘。
总结
类似这样的现象,笔者认为并不只有一例,相信有许多消费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敢怒不敢言,常常也是当做吃一堑长一智的心态草草了事。但事实上越是这样的心理则会造成快递公司越是敢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越是可能造成不法分子猖獗的原因所在。
因此,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存在,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快递公司在服务消费者的同时,也应及时解决消费者所遇到的问题。同时,笔者也是呼吁相关单位能够加强监管制度,合理调整快递服务,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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