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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军队文职考试常识模块:民法相关考点

来源: 2020-01-23 22:07

常识模块:民法相关考点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1.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主要是质权转移质物的占有。对于抵押物,某些财产不得抵押,比如:(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例】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答案】D。

  【解析】土地所有权不可抵押,因我国土地所有权为公有,故排除B。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因其涉及公共利益,故排除A。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以保持农村之稳定,故排除C,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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