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浙江
导航

2020年浙江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来源: 2020-01-27 13:12

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1.善意第三人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哪些合伙人是事务执行人,哪些合伙人不是,这属于合伙企业的内部协议对合伙人权利的限制,不可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无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与善意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合伙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2.内部追责

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要求该事务执行人赔偿。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