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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送达的种类

来源: 2020-01-28 11:55

送达的种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和《高法解释》第167条至第171条规定,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送达

1.概念

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中间环节。

2.适用条件

直接送达是一般的送达方法,送达诉讼文书,原则上应当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3.送达程序

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交给收件人,收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收件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代收人也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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