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第28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与胁从犯的区别:从犯的意志完全自由。
注意的问题:
①胁从犯的转化:行为人起先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犯罪,但后来积极主动地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不宜认定为胁从犯,而是主犯。
②行为人身体完全受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不成立胁从犯。胁从犯是有一定的意志自由的。
③不包括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1979年刑法中,胁从犯包括被胁迫和被诱骗两种形式,现在只有被胁迫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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