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财会类知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一、主体适用范围
①所有的企业法人
②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
③个人独资企业
④合伙企业
⑤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二、地域适用范围
当然适用于中国境内;并且对债务人在中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一、主体适用范围
①所有的企业法人
②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
③个人独资企业
④合伙企业
⑤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二、地域适用范围
当然适用于中国境内;并且对债务人在中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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