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税收保全
税收保全
(1)适用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适用前提:纳税期限未到,但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3)税务机关的应对措施。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税收保全
(1)适用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适用前提:纳税期限未到,但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3)税务机关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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