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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受益人的受益权的丧失与转让

来源: 2020-02-19 13:50

受益人的受益权的丧失与转让

1.受益权的丧失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益人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但事先必须经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允许转让。保险单的转让,未经书面通知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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