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1)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概念。
(2)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作为保险行为的对象。
(3)保险金定额支付。保险标的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予以确定,故各类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只能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
(4)一定的储蓄性。人身保险合同不仅使投保人得到了保险保障,还可以取得储蓄的权益。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5)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权。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