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清算的概念
清算的概念
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
【注意】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其他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2.案件受理地: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