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行测知识: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关系。具体而言,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注意: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也没有劳务费用请求权。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物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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