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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笔试真题:有效法律行为

来源: 2020-03-15 11:48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将木地板、厨卫用具卖给乙公司的行为,虽然超越了其经营范围,但不属于法条规定的除外情况,故该买卖行为应为有效法律行为。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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