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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笔试真题:代位权

来源: 2020-03-15 13:19
甲向乙借款20万,到期后一直无能力偿还,丙欠甲10万元贷款已到期,但甲一直没有向丙主张债权。现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向自己清偿该笔贷款,乙行使的权利是(  )。
A.不安抗辩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代理权 

【答案】C 【解析】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债权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适用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可知,乙行使的权利是代位权。因此答案选C。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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