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帮助犯概述
帮助犯概述
1.帮助犯的成立条件
帮助的行为;帮助的故意;按共犯从属性说,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帮助行为起到了物理或者心理的帮助作用。
2.帮助犯的既遂、未遂
实行犯制造了既遂结果,已经既遂,帮助行为与既遂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如果帮助犯与既遂结果的发生没有因果性,则即使实行犯既遂,帮助犯也只能是未遂。
3.帮助犯的因果性:刑法理论存在四种观点
(1)抽象的危险说:只要帮助行为使正犯的实行更为容易,间接对法益产生了危险,而不要求帮助行为与正犯结果、正犯行为具有因果性。
(2)具体的危险说:从行为时点由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视点来看,如果帮助行为提高了正犯的成功机会,就成立既遂的帮助。
(3)正犯行为说:只要帮助行为使正犯行为可能、容易或者促进、强化了正犯行为,就可以认定帮助犯。
(4)正犯结果说(主流观点):只有当帮助行为从物理上或者心理上促进、强化了正犯结果时,才能为帮助犯的处罚提供正当化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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