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18年6月从甲生产企业购进一批高档手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4.8万元。当月外贸企业将这批高档手表全部出口,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万元。已知高档手表增值税退税率为15%,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则该外贸企业出口高档手表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万元。
A.5.1
B.10.5
C.11.1
D.17.5
【答案】B。
解析:外贸企业出口高档手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依据均为购进高档手表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增值税价款,与离岸价格无关。该外贸企业出口高档手表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30×(15%+20%)=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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