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法院主持制作
法院主持制作
1、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2、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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