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行测笔记(184)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1.民事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满足如下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其他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2.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3)非讼案件:特别程序案件、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
(4)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6)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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