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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首大学“专升本”选拔考试 命题与评卷工作规定

来源: 2020-05-08 11:22

2020年吉首大学“专升本”选拔考试

命题与评卷工作规定

 

“专升本”选拔考试是选拔性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是选拔考试的关键一环。为使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顺利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升入我校继续本科的学习,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工作

(一)原则

1.科学性原则。遵循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规律,积极运用教育评价与教育考试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突出考生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专业基本素养的考查,着力提高考试有效性。

2.规范性原则。强化命题工作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合理、操作严格,确保命题工作质量。

3.安全性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保密措施和要求贯彻到命题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将安全保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职能岗位,确保命题工作安全。

(二)组织工作

1、各学院应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担任命题工作。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专升本”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跨学院的同一科目的命题由教务处指定学院负责。

(三)具体要求

1.命题应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命题,不得随意更改考试科目名称,必须做到公布科目和试卷上课程名称的一致性。

2.考试范围确定。考试内容应结合大学本科培养目标确定,以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考查重点,突出考查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吉首大学专升本考核大纲模板》制定《专升本考试相应课程考核大纲》。

3.试卷结构设计。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区分度,一般应使优秀的专科毕业生获得及格或及格以上的成绩,试卷难度应保持基本稳定。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为了便于选拔优秀考生,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应区别专业和科目情况,占有适当比重。

4.试题表述。试卷中不得出现政治性和科学性的错误,题意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避免考生误解。试题应写明答题要求,按流水号顺序编排,每道题的分值应注明。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图表和资料须在试卷中提供。要求题卷分离,命题纸只作命题用,题与题之间不必留出答题空间,考试时将专门发给考生答题纸。

5.试卷审核。试卷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查。实行命题责任制,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查由命题老师本人负责,对试卷内容的政治性、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对科目名称,核对题号、题分和总分。除专业技能课程外其他课程均采用笔试形式,各科试题满分分值均为100分。

6.每科试卷包括结构完全相同的A卷和B卷两套以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A、B卷的重复率不超过5%。试题内容与前两届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7.命题工作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计算机上或者命题人员私人用于教学的计算机上完成,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者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不得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

8.命题人员在完成命题后,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命题和审核完成后必须密封并在封条骑缝处签字,在2020年4月22日前由本人亲自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办公室,再由教务处考试中心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

9.在“专升本”选拔考试时,要求有关考试科目的命题人员不外出,以便处理考试中因试题引起的偶发事件。

10.各学院在命题过程中,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对有关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考试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专升本考试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参与任何与专升本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命题人员要签订《吉首大学专升本考试命题责任书》(交试卷时一同上交考试中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命题人员的姓名要对外保密。如发现有泄密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对泄密者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

二、评卷工作

(一)评卷原则

1.必须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评卷工作。

2.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做到宽严合理,尽量减少主观误差,提高评分的科学性,做到客观、公正。

3.要坚持“评卷教师对评阅的试卷质量负责”的原则。

4.评卷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卷标准要始终如一。

5.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严守纪律,当年无亲属参加该专业考试的人员参加评卷工作。

(二)评卷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成立“专升本”选拔考试各专业评卷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有关老师组成。

2.评卷小组原则上以原命题老师为基础,各科目评卷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人。评卷人员评卷前到考试中心填写《吉首大学专升本考试阅卷责任书》。

3.各专业评卷小组名单应在规定时间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三)评卷具体要求

1.试卷在考场交卷时分考场装订密封,教务处考试中心进行复检,然后发放给评卷人员。评卷、复核人员应在规定位置进行评阅、计分、签名。

2.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笔,记分数字必须清楚,严禁涂抹和乱划分数,如有改动,须在改动处签名。

3.评卷人员要爱护试卷,不得损坏试卷,评卷时不准撕破密封签,不准揭封试卷;如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有标记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交回评卷材料组按规定处理。

4.评卷工作中如有疑难问题和特殊情况,可由评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教务处同意后实施。

5.评卷时不准会客、使用通讯工具,不准私自进入试卷保管处,不准查询考生分数。

6.评卷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一律佩带工作证,工作证不准转借他人。

7.评卷工作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场所进行,试卷不得带出阅卷室。

8.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试卷的交接、收发、保管等工作。

9.评卷期间,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试卷收发、传递和保管工作。试卷评阅后要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10.评卷教师要遵守评卷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

11.评卷过程中,应组织专人进行复查,以纠正错漏或宽严不当等现象,确保评卷工作的质量。复核人员要对试卷最后评定负责任。复查后如发现需要更正的(如漏评或登分错误),必须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并说明缘由。

12.评卷工作结束后,由学籍科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拆封和登分工作。

13.认真做好每一个考生成绩的登分工作,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成绩。保存好成绩的电子文档,并发送一份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14.考生不得查阅试卷。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学籍科提出申请复查成绩,教务处组织专人认真复查后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复查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或累计总分是否有错,其它概不更改。

15.对违反纪律、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湖南省出台新的有关规定则以湖南省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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