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一)标题寻人启事的标题通常由文种构成。如“寻人启事”。要以较大醒目的字体写于第一行中间位置。
(二)正文寻人启事的正文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交待走失人的身份、特征主要包括走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外貌、衣着装束、说话口音等内容。这是鉴别走失人的主要依据,一般要非常详细,体貌上有明显特征的要特别指出。
2.交待走失的时间、地点这项内容,要说明走失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走失的,同时还需注明失踪的具体原因。3.发现失踪者时的联系方式寻找人应将详细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写出来,以备发现人及时同寻找人取得联系,找到失踪者。
4.结语在正文的后面,有的寻人启事还会写上几句酬谢之类的话语。另外,对那些因一些原因出走的人的寻人启事,还会写上诸如“本人见到启事后,速回”,或“家人十分想念,本人见到启事速同家人联系”的话。
(三)落款寻人启事要在正文右下方注明寻人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署上发文日期,还可注明联系的电话号码或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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