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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来源: 2019-06-18 14:21

   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相关情况。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苏大在职研究生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苏州在职研究生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苏州大学实际情况,苏州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要加强领导,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并将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时在本单位网上公示。
 
  二、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应严格执行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各单位应电话通知到每个考生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前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复核工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政治理论、专业课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经复试合格(政治理论课≥60,专业课≥60,面试≥60)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上线人数超过学位办规定的录取限额,按录取限额录取,不接收调剂生源。上线人数不足学位办规定的录取限额,按实际上线人数录取,同时可接收报考江苏省内高校同学位类别、同专业领域的调剂生源(限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农业推广硕士)。
 
  五、苏州大学复试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录取。工程硕士的录取人员中无学士学位的比例不得超过10%;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的录取人员专科学历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六、研究生考试,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各单位要按招生简章要求认真核实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要保存到考生毕业离校为止。
 
  七、在职研究生复试,要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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