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根据国家有关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精神,为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青年当教师,北师大2010年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招生计划
2010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 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
按师范专业直接招生。为重点助推西部基础教育崛起,2010年北师大在部分省份,主要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其它省份只招收非师范生。具体见《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入学后选拔。为鼓励有志青年读师范做教师,同时为非师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新生入学二年内,非师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提出转入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学校根据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择优确定申请进入师范专业的免费教育师范生。
招生程序
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招生专业(师范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录取。参照《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部分的相关条款执行,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签订协议。被我校师范专业直接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同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后,经自愿申请,择优选拔转入师范专业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享受待遇
在校四年学习期间,享受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住宿费,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
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履约方式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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