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市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一)补充侦查的形式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二)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
1.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补充侦查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2)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3)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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