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军队文职考试基础知识备考: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确定
除了《刑法》对于自然人的年龄有所考查以外,《民法》中以自然人的年龄来确定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也是常考的知识点。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二十条规定:
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理论上所有的民事行为都必须有其法定代理人完成。
其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是十六到十八周岁之间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收入来源的也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之前的十周岁下降到了八周岁。
【例题】十六周岁到十八周岁之间能够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收入来源的,仍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判断题)
【答案】错误。解析:《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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