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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拘传的适用对象

来源: 2020-04-05 13:18

拘传的适用对象

拘传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注意】

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其他诉讼参与人)均不能适用拘传。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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