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经济学知识: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3.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4.包装物押金。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销售其他非酒类产品,逾期时计算消费税。啤酒、黄酒从价计征消费税,与押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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