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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笔试真题:股东的出资形式

来源: 2020-02-05 12:2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股东的出资形式不合法的是(     )。

  A.甲以自己的著作权作价出资20万元

  B.乙以自己的信用作价出资10万元

  C.丙以自己的房子作价出资30万元

  D.丁以货币出资10万元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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