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格式及注意事项
请示的格式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单位及发文日期组成。
1. 标题:完整写法“发文机关+关于+事由+文种”,《XX县关于增拨扶贫经费的请示》。
注意事项:简要写法“关于+事由+文种”《关于增拨扶贫经费的请示》;错例1《关于增拨经费的请示》,分析:发文事由不够具体;错例2《关于增拨扶贫经费的请求》,分析:标题的文种只能是“请示”二字,而不能是请求或申请。
2.主送机关: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
注意事项:(1)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写形式;(2)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
3.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缘由。对于请示来说最常使用原因目的式、根据式的开头形式。开头是整个行文的“重头戏”,请示的原因和理由是上级机关决断的主要依据,因此开头中的原因要详尽,理由要充分。
注意事项:开头的结尾处尽量点明写作目的,引出请示事项。
(2)主体:就某一事项提出具体的做法或解决方案,符合“一文一事”的原则。在具体写作时可通过加标序号词或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形式让内容更具条理性。
注意事项:坚持“一文一事”原则,不写无关紧要的事项或同时请示多个事项。
(3)结尾:表达征询与期复,如“以上请示妥否,请指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等。
注意事项:格式上要单独占一行,不能尾随文后。
4.落款:发文单位及日期
注意事项:如无特殊要求,发文以单位署名,日期用“XX年XX月XX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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