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安徽
导航

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监督检查部门的义务

来源: 2020-02-18 17:07

监督检查部门的义务

(1)书面报告+批准

①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②采取其中第4项、第5项措施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而报告,并经批准。

(2)守法+公开

应当遵守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査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保密义务

对调査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3.被调查者的义务

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三)举报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2)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査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