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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来源: 2020-02-18 17:12

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法律鼓励市场竞争,但不允许采用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从事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扭曲了优胜劣败的竞争法则,具有“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果,本质上也起着阻止、排除市场竞争的作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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