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类知识点:法律援助辩护制度
法律援助辩护制度
1、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注意:
(1)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在诉讼过程中已满18周岁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上述规定。
(2)在法院审判阶段,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限于“开庭审理时”,而不是“犯罪时”。
(3)未成年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适用《高法解释》第25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重新开庭后,未成年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重新开庭时被告人已满18周岁的,可以准许,但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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