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分类
(一)自然犯、法定犯
1.自然犯(刑事犯),是指对行为本身即使刑罚规范没有规定,也会受到社会伦理的非难的情形。
2.法定犯(行政犯),是指刑罚规范的内容与社会伦理规范之间有时存在不一致之处,对于行为的犯罪性质,只有根据刑法的规定才能加以确定并进行非难的情形。
(二)亲告罪、非亲告罪
亲告罪,是指对于犯罪是否进行追究,取决于个人的意思,在追诉之时必须经过有告诉权者告诉的犯罪。
非亲告罪,是指侦查、起诉、审判程序由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推动,起诉权利由检察机关享有,是否提起公诉不取决于个人意思的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绝大多数犯罪是非亲告罪,只有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罪是亲告罪,在此类犯罪的危害轻微的场合,考虑被害人的追诉要求是合理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普通刑事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国事犯罪)即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犯罪。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法益具有特别重要性、唯一性,对于统治阶级来讲,是最为重要的犯罪,所以必须予以严惩。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在累犯的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等方面,此分类的意义非常明显。
(四)基本犯、结果加重犯
基本犯,是指符合某个构成要件基本形态的规定的犯罪形态。
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基本构成要件的故意或者过失,在实施基本行为时,发生了超过基本构成要件结果的加重结果,因而导致刑罚加重的犯罪形态。
加重犯的成立要件有三个:(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出现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直接性)因果关系;(2)行为人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特别地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
(五)即成犯、状态犯和继续犯
即成犯,是指在法益侵害后果发生的同时,犯罪行为完成或者终了的情形。故意杀人罪是典型的即成犯。
状态犯,是指在法益侵害发生的同时,犯罪行为终了,但是此后法益侵害的状态仍然继续的情形。盗窃罪是状态犯的适例。
继续犯,是指在法益侵害持续进行期间,犯罪行为也持续进行的情形。继续犯是不法状态和实行行为同在,非法拘禁罪是继续犯的典型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