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安徽
导航

2020年安徽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犯罪构成概述

来源: 2020-02-22 14:58

犯罪构成概述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一)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在我国,刑法总则与分则作为有机整体规定了犯罪构成,表现在总则规定了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分则只规定具体犯罪所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

 

(二)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

“客观”包括犯罪客体与犯罪客观要件,“主观”包括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是各个要件的有机统一;如果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没有内在联系,也不能形成为犯罪构成。

 

(三)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

只有那些对说明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才会被刑法规定为构成要件。因此如果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就表明该行为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四)犯罪构成的重要性

1.它为区分罪与非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2.它为区分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3.它为区分一罪与数罪提供了法律依据。行为符合一个罪的犯罪构成就成立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罪的犯罪构成便成立数罪。

4.它为区分重罪与轻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