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统计从业《统计知识实务》知识点(4)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2.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
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
工资总额统计
工资总额统计包括两大类、三个指标。
1.两大类指: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2.三个指标指:
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构成角度分解为四部分:基本工资、绩效 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工资总额不包括人员的病假、事假等情况扣款,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 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1)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员工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 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 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3)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 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 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给员工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 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4)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是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3.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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