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统计实务》讲义:开业时间
开业(成立)时间
开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
(1)新中国成立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新中国成立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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