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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来源: 2019-12-21 03:20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二是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目的是指实践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对实践客体的认识而对实践结果的构想,是实践主体对未来的实践结果的?、预见。实践方案是指人们为实现实践目的而制定的实践活动的规则、程序和步骤。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总之,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自身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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